課程規劃

112-2通訊系課程時間表

 

【大學部】

大學部修業規定(112 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)

>> 在系專業選修的課程架構中,需至少修習一個子領域專題(一)並於下列領域專業課程 至少修滿 7 學分。 

 

 

領域 子領域/
子領域專題(一)
領域專業課程
通訊領域 通訊系統子領域/
通訊系統專題(一)
數位通訊導論、通訊系統實驗、 電腦網路導論、作業系統導論、 電腦網路實驗、電磁學(二)、電磁波、 電磁科技導論、電磁工程實驗、 通訊系統專題(二)、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(二)、 電磁積體電路專題(二) 、電子學(二)。
通訊網路子領域/
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(一)
電磁晶片子領域/
電磁積體電路專題(一)

 

學士班考核指標表

【碩士班】

>>修滿26學分(含選修24學分、必修專題演講2學分)


【博士班】

>>須修滿18學分(不包含專題討論、專論、專題研究、專題演講、論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