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正大學通訊工程學系導師制實施辦法
92.09.17通訊系系務會議通過
一、 | 國立中正大學通訊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輔導本系大學部學生充實大學生活,特依『國立中正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』,訂定本辦法。 |
二、 | 本系所有教師均應擔任大學部學生導師。所有大學部學生均應接受一位導師輔導。導師應輔導導生選課,並提供導生學業與生活上的參考意見與協助。 |
三、 | 每位新生入學後,由本系指定一位教師擔任其導師。原則上本系將平均分配大學部新生為本系所有教師之導生。 |
四、 | 導師費依輔導學生人數比例核發,由各導師自由提撥部分導師費,以供師生聯誼之活動費用。 |
五、 | 導師會議於期初、期末系務會議之後,視需要同時召開。 |
六、 |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,由系主任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