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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借用規則

本會議室預約系統僅供通訊系、電機系使用,校內外其他單位請依「電機系與通訊系空間出借收費辦法」事先提送申請表,謝謝。

注意:

  1. 礙於系統功能限制,本借用系統以1小時為一時段,申請時請確認時段是否已被預約。 
  2. 本系統採預約制,系所教職員生最多請於30申請借用,經站方審核後會寄發是否預約完成的通知信。
  3. 申請時,請於備註欄寫明借用用途及欲借用設備。 欲借用空間,須同意本系統對場地借用人蒐集個人資料,主要為借用人姓名、指導教授姓名、Lab號碼、手機號碼、email相關資訊用於聯絡與通知。
  4. 空間內設備於使用結束後須歸於原處並點交管理單位,若有損壞,借用單位須付修護責任。借用單位於使用場地後,應將場地復原,不得留置非屬該場地之物品於場地內,垃圾請自行清理,如不遵守本辦法之規定,嗣後將不准許其使用申請。
  5. 鑰匙應於使用後立即歸還。詳細歸還辦法,請洽電機系與通訊系辦理。其餘借用之設備(鑰匙除外)最遲應於活動(課程)結束之隔日上午8:30前送回系辦公室。(若遇假日則順延)

資源預約模組